海淀法院于1月20日受理申请人王扬、王帆兄妹(化名)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,2月4日向申请人发出司法确认裁定书,依法确认该调解协议有效。这是新民诉法实施后,海淀法院作出的首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书。
王扬、王帆兄妹的父母先后去世,生前都没留下遗嘱,兄妹俩因继承纠纷产生争执。今年1月9日,北太平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,并作出人民调解协议书,确认双方父母所留房产归王扬所有,所留资金即存款和股票归王帆所有。后王扬和王帆向海淀法院申请确认上述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。
海淀法院受理该申请后,依法进行审查。根据新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94条、第195条的规定,法院认为该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,当庭作出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,并送达双方当事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