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承人虐待或遗弃被继承人是否丧事继承权?


   案情回顾:王青山和刘玉华膝下有三女(王霞、王梅、王菲)一子王保国,都已长大成人。由于夫妇俩对唯一的儿子王保国从小溺爱。使得王保国养成了无所事事、衣来伸手、张口的恶习,因此一直未能娶妻。不仅如此,他还因赌博输钱常常找父母要钱,父母不给就拿父母出气,对老两口非打即骂;甚至有一次竟然将刘玉华的手指给打骨折了。三个姐姐面对这个痞子弟弟也没有办法。老两口年纪越来越大,身体越来越差,几乎失去自理能力,日常生活都需要子女们照顾。可是王保国对父母从来不闻不问,只管自己快活,拒绝赡养二老。三个姐姐只好轮流照顾年迈的老两口。后来,由于二老的医疗费年年增加,三个姐姐实在有点承受不了,找弟弟王保国商量承担点费用,被王保国给轰出家门。气急的三个姐姐以父母名义将王保国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。要求判决王保国尽赡养义务,依法承担二位老人的医药费和生活费。法院很快作出判决,要求王保国赡养老人、支付医药费和生活费,但王保国却拒不履行判决,还玩起了躲猫猫。自己跑到南方经商去了。法院找不到王保国去向,拿他也没有办法。
2010年1月两位老人先后因病去世,留下了一栋价值300万元的120平米的楼房一套。王保国听到父母去世的消息后很快从南方赶回来,丧事还没处理完毕,就争着抢劫和三个姐姐要分遗产。可是三个姐姐以他虐待遗弃老人、不尽赡养义务为由不同意王保国继承父母的遗产。为此王保国将三个姐姐起诉到法院,要求依法继承分割父母的遗产。
   法院判决:法院经审理认为,王保国对继承人王青山和刘玉华有虐待和遗弃行为,且情节比较严重,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,丧失了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。因此判决王青山和刘玉华的遗产楼房一套由王霞、王菲和王梅继承,驳回了王保国的诉讼请求。
   继承律师点评:本案涉及的是继承人虐待遗弃被继承人,其继承权丧失的问题。所谓继承权丧失,是指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,当发生法定事由时,取消继承人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。继承权丧失分为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。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,属于绝对丧失继承权。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有虐待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,属于相对丧失继承权。如果虐待遗弃被继承人,有悔改表现并得到被继承人生前宽恕的,可以恢复继承权。如何理解继承法中的遗弃被继承人和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问题?根据司法实践来说,所谓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,是指有能力抚养广告年老体弱、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年幼、病残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的继承人,拒绝履行抚养义务,即长期不予抚养和照顾。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,是指对被继承人经常和长期的进行肉体、精神折磨、限制人身自由、打骂、强迫进行繁重劳动或不给看病等行为,手段恶劣,后果严重的。本案中,王保国不但虐待父母,导致母亲手指骨折,而且还长期拒绝赡养父母,拒不履行法院的判决,可谓性质严重,且始终不思悔改,也未得到父母的宽恕。因此,依据继承法其已经丧事了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。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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